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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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  • 2023-11-27
    各开放大学(电大)、学院、学习中心:根据国家开放大学《关于2024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省校决定开展“2024年1月毕业生”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工作目标优化毕业环节的各项业务办理流程,多批次开展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工作,保证学生按时获得毕业证书。二、时间安排1.成绩核查时间期末考试成绩核查时间:2024年2月26日—3月6日。2.毕业审

  • 2023-11-27
    根据《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《吉林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秋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学校于2023年10月9日-11月16日顺利完成了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论文申报工作。2023秋季学期有22家办学单位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申请,共涉及13个专业,75篇论文。本次工作聘请体系内院校相关专业专家

  • 2023-11-27
    各办学单位: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有关要求,为加强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管理,提高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水平,保证人才培养质量,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和评估整改意见,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综合实践环节验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一、验收范围2023年秋季学期选课并报考综合实践相关课程的本科毕业生。各办学单位需在2023年11月27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指导、答辩及社会实践考核等工作。二、验收形式(一)实地检

  • 2023-11-27
    各位学员:如需开具学历证明、在读证明、成绩证明等,请与就读分校的相应老师联系相关事宜。需提前准备的材料有:毕业证、身份证、个人档案中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、高等学校毕业生成绩登记表、考生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• 2023-11-27
    各开放大学(电大)、学院、学习中心:为做好2023年度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评选范围2023年1月和7月国家开放大学本科(专科起点)及专科毕业生。二、评选条件及程序评选条件及程序遵照《国家开放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修订)》(国开学〔2021〕1号)(附件1)进行评选。其中,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(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、毕业作业)成绩均不低于75分。三、